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道路工程
(洋城大道、丰岗路、赵庄路、花园路、裴太路延伸段、临港大道、
田家河大道下段及部分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至二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道路工程(洋城大道、丰岗路、赵庄路、花园路、裴太路延伸段、临港大道、田家河大道下段及部分场平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开经【2013】58号文和宜开经【2014】4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总长约23.122km,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
一标段:洋城大道(赵庄路—梅香路):道路长2.78km,红线宽45m,双向4车道,车行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连锁型路面砖铺装;丰岗路(318国道—赵庄路):道路长0.82km,红线宽25m,双向4车道,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连锁型路面砖铺装;赵庄路(白雅路—梅香路):道路长3.8km,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连锁型路面砖铺装;花园路(白雅路—赵庄路):道路长1.893km,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连锁型路面砖铺装;裴太路延伸段(洋城大道—赵庄路):道路长0.32km,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连锁型路面砖铺装。
二标段:临港大道(田家河大道—雅澧公路):道路全长10.579 km,规划红线宽为30 m,双向4车道,车行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连锁型路面砖铺装;田家河大道延伸段(马家铺路—临港大道):道路全长2.93 km,规划红线36m,双向4车道,车行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连锁型路面砖铺装。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照明预埋管线及基础、监控预埋管线及基础、部分场平工程及相关附属工作等。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土石方、道路(含辅道)、桥涵、综合管线、照明预埋管线及基础、监控预埋管线及基础、部分场平工程及相关附属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白洋工业园区。
5、工期要求: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确保2016年3月通车及投入使用。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②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已完成的沥青砼道路工程(城市主干道或次干道累计长度不小于5km;或一级公路、高速公路累计长度不小于8km);(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补充考核内容)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安全员岗位证书为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或宜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场登记备案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9、
10、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并当场公布。)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上午10时至2014年8月28日上午10时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一、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 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时,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开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8月18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金俊
联系电话:139976946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29 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传真:0717-6900085
电子邮件:471032422@qq.com
时间: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