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五龙路一期道路扩宽改造(江南大道—五龙二路)及
点军区近期供水主干道:五龙大道一期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五龙路一期道路扩宽改造(江南大道—五龙二路)及点军区近期供水主干道:五龙大道一期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19号、宜发改审批[2013]459号文件批准建设。该工程的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五龙路一期现状道路红线为30m,车道为15m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2012年,五龙路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设计标准为双向六车道,沥青路面,为承接二期工程,保持设计标准一致,本次改造将一期工程路面扩宽为双向六车道。设计将车道扩宽7m,总宽度达到37m。五龙一路路面刷黑道路长度为300米,桩号0+000-0+300。五龙大道一期给水管道施工。
2、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以及边坡支护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5、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7、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4、
5、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主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提供原件)
(2)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已完或在建的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
6、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的信息一致;(提供原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 6 月 3 日至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 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30 日上午9:30时整,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 6 月 3 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韩清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