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民悦路市政工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民悦路市政工程, 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宜猇发改字2014]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宜昌市猇亭区民悦路市政工程起点为猇亭大道,终点至张家湾路,全长3024.594米,全路段红线宽10米。横断面组成10(路幅总宽度)=1.5(人行道)+7.0车行道+1.5(人行道);车行道路拱采用1.5%的直线坡,坡向人行道;人行道采用2.0%直线坡,坡向车行道。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基础、管线预埋、重力式挡土墙、边坡支护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至张家湾路
5、工期:20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
(2)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管理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核查,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还应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一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6、投标人自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 B 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9日上午10时00分至2014年5月19日上午 10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三峡日报》、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29 号金江银座 24 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电 话:0717-691414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