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江城大道(庙嘴长江大桥~夷桥路)市政工程及江南二路1#桥
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宜昌市江城大道(庙嘴长江大桥~夷桥路)市政工程及江南二路1#桥桥梁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128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宜昌市江城大道(庙嘴长江大桥~夷桥路)市政工程,包含东岳立交段、江城大道段(点军大道~夷桥路)、夷桥立交段。工程起于庙嘴长江大桥,贯通整个点军区城区,道路沿线依次与将军路、点军路、双十路、五龙路、夷桥横路等规划或在建道路相交,止于为夷桥路。东西向东岳高架道路红线宽70米,长约2公里;南北向江城大道道路红线宽30~56米,主线6车道,辅道4车道,长约8.3公里。工程全线设置主线桥7座,辅道桥1座,立交匝道桥8座,上下主线桥2座。
江南二路1#桥跨越姜诗溪水系,与河道斜交角度为30°,桥梁全长205.04m,上部结构采用10×20m预应力空心板,为单幅桥,桥宽44m,双向6车道。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主线桥梁、立交、下穿通道等)、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等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基础及照明、治安监控等各类过街管线预埋及连接井、边坡防护等相关附属工程。
四、建设工期要求:
宜昌市江城大道(庙嘴长江大桥~夷桥路)市政工程计划工期为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确保2015年12月通车及投入使用。
江南二路1#桥桥梁工程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确保2014年9月通车及投入使用。
五、工程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取得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奖项,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
六、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力争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2013年银行授信额度之和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 4 月 24 日至2014年 5 月 4 日上午10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5 月 4 日上午10:30时,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十四、其他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陈成
联系电话:0717-63899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29 号金江银座 24 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传 真:0717-6900085
电子邮件:471032422@qq.com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