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宜昌市五龙路一期道路扩宽改造(江南大道—五龙二路)及点军区近期供水主干道:五龙大道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4/24/2014 2:37:08 PM 浏览次数:1803

宜昌市五龙路一期道路扩宽改造(江南大道—五龙二路)及

点军区近期供水主干道:五龙大道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五龙路一期道路扩宽改造(江南大道—五龙二路)及点军区近期供水主干道:五龙大道一期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19号和宜发改审批[2013]459号文件批准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五龙路一期现状道路红线为30m,车道为15m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2012年,五龙路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设计标准为双向六车道,沥青路面,为承接二期工程,保持设计标准一致,本次改造将一期工程路面扩宽为双向六车道。设计将车道扩宽7m,总宽度达到37m。五龙一路路面刷黑道路长度为300米,桩号0+000-0+300。五龙大道一期给水管道施工。

2、本次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给水、排水、排洪沟及交通、照明等综合管线工程中的设备基础、接线井、电缆沟、预埋管、过街套管等综合改造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4、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5、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 5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4 10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⑵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111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已完成的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补充考核内容);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一人),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的信息一致,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并当场公布。);

9201111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城市主干道或次干道累计长度不小于3km;或一级公路、高速公路累计长度不小于6km)。(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以供核查。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424 2014429日下午1700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5269:30。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开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十、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4 4 24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 系 人:韩清  

    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2014424

Copyright © 2011-2022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1011120号-1 鄂公网安备 42050302000040号

全程网络策划:顺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