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金鸡路公租房A1-A5#楼、B1#楼、地下室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金鸡路公租房A1-A5#楼、B1#楼、地下室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宜昌市金鸡路公租房A1-A5#楼、B1#楼、地下室工程,包含A1-A5#楼、B1#楼、地下室及边坡支护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2、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节能、土石方工程及边坡支护工程、消防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金鸡路。
5、工期要求:5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必须是入选《2013年的宜昌市城区村(居)民安置房工程预选总承包名录》的单位。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原件);
5、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原件)
7、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为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7室,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九、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系人:牟宗娜
电 话: 0717-6234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29 号金江银座 24 楼
联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