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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花溪路(318国道-汉宜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25/2014 9:58:39 AM 浏览次数:2149

宜昌市花溪路(318国道-汉宜路)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花溪路(318国道-汉宜路)市政工程, 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3]489 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工程的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宜昌市花溪路(318国道-汉宜路)市政工程起点为318国道,终点为汉宜路,全长约4.4公里,建安工程费约7.58亿元人民币,分AB两个项目实施。A项目为318国道至柏临河路段,长约1.8公里,建安工程费约3.7亿元(其中汉宜高速互通匝道2亿元,为二期工程);B项目为柏临河路至汉宜路段,长约2.6公里,建安工程费约3.88亿元。

2、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土石方、道路(含辅道)、桥涵、立交、综合管线、排水、景观绿化工程等)。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800日历天(其中A项目工期为400天,B项目工期为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6月。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①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④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⑥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⑦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须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2 25 9:302014 3 2 9:30(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30.120/ychy)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4 2 25 9:302014 3 6 9:30(北京时间)通过CA认证锁登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http://219.139.130.120/ychy)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3 6 日上午9:30,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 2 25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其他

1、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2、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 系 人:姜涛

联系电话:0717-64468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真:0717-6900085

电子邮件:471032422@qq.com

    址:http://www.xygczx.com

    间:20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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