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坝安置房(两江人家)1-3#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西坝安置房(两江人家)1-3#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 (2013)5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西坝安置房(两江人家)1-3#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总建筑面积:68577.6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2551.13㎡,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6026.51㎡,结构类型为剪力墙,层高33层。
2、招标范围:消防报警系统、通风排烟系统安装、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防管网、防火卷闸门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西坝和平路
5、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管道孔洞预留及管件预埋等施工任务配合主体工程一并完成不计入工期。)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 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并提供证书原件。且拟派在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能相互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提供证书原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一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 投标人
9、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并在开标时公布。)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 11日上午9:30 时至 2014 年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
七、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7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亲笔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4 年2月11 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 信息网》、三峡日报、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田赟
电 话:0717-6914141-612